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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张俊通讯员/黎国新)昨日,清远市救助站举行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进入救助站了解流浪人员受助生活。当日上午10时许,一名四川籍男子康某因在清远未能找到工作,生活陷入困境,主动求助派出所,由派出所送到救助站接受救助。
派出所已经确认了康某的身份,救助站与派出所交接好后,随即对康某进行入站登记。记者看到,救助站内入站登记时需要采集受助人员指纹信息及拍照并录入电脑。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全国救助站已经安装了联网系统,流浪人入站后要进行指纹登记,这样能马上了解流浪人员受助记录,既方便救助统计,也能够有效防止职业乞讨人员频繁入站骗取救助。
完成登记及核实身份信息后,康某暂时在救助站男区居住,居住区卫生干净,救助站内有食堂提供免费伙食。随后,救助站为康某联系购买返程车票,在出发之前,康某可在救助站文化室内看电视打发时间。
据了解,今年是《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10周年。10年来,清远市救助站本着“自愿救助”的原则,为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无偿临时性救助,10年共救助13756人,其中男性12225人、女性1531人,未成年人1312人。
市救助站提醒,如市民发现上述需要临时救助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发现流浪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等,请拨打市救助站24小时救助电话,0763—3385613,救助站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提供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