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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发生交通事故后到交警队接受处理,因不愿接受酒精测试,竟殴打交警后逃跑。日前,经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男子被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2008年6月14日晚,季某开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带到公安交通管理局河东支队中山门大队接受处理。交警向季某提出要进行酒精测试,季某十分不情愿,多次找借口试图逃离交警队。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阻止季某离开,不想却被季某一拳打在脸上。
在交警队门口等候季某的几名男子(另案处理)见状,一同上前对交警实施殴打,后季某和几名男子逃离现场。随后,季某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近日,季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院审理认为,季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并致执法民警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记者解金钊通讯员何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