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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让“执法”、“罚款”从经济中剥离出来,才能更好地实现执法的要义和罚款的目的
据报载,在山西省太原市坞城中路,很多违章停车的司机会收到一张特殊的罚单,单据上不是写的处罚金额,而是很友爱的4个字:下不为例。该媒体记者从这名叫任建刚的交警处了解到,三年来,他已开具近万张这种“温情罚单”。
“温情罚单”是文明化执法的尝试,释放出人性化执法的温馨。从其效果来讲,“学生通道,请勿停车。下不为例,请您配合”的提醒未必比罚款差。当司机习惯于“被罚款”后,对罚款可能“麻木”,通常意义上的罚单,只产生惩罚功能,渐失教育与纠正功效。“温情罚单”不走罚款的老路,告别“唯罚理念”,“反其道而行”,用温情提示唤起责任自觉,未尝不是“汽车文明”的一剂良药。
“温情罚单”的反义词是“天价罚单”。当“天价罚单”不再是新闻时,“温情罚单”便成为新闻。太多的“天价罚单”将执法扭曲,也让法律尊严扫地,更是将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抛之脑后,只剩下赤裸裸的“罚”。或许,这不能怪执法者。“罚款”很多时候是“执法”之需,而“执法”很多时候又建立在“罚款”之上。但是,诞生在执法权异化的土壤上,成长于经济利益浇灌中的“执罚经济”却常常导致乱罚款、乱收费等现象。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行驶在良好市场秩序的轨道上,文明执法是保驾护航,“罚款经济”则是设置路障。很多时候,“执法”偏离到“执罚”的轨道之上,以经济手段进行重罚,“罚”得你不敢违法。从经济学角度看,“罚款经济”是个“坏经济”,它让执法者“变坏”——执法者成为“钓鱼翁”;让执法“跑偏”——罚款成目的,执法成手段,这是典型的本末倒置。
“罚款经济”最该“下不为例”。“执罚经济”对市场经济构成极大危害。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系,关键在于消除安全隐患。只有将“执法”、“罚款”从经济中剥离出来,才能更好地实现执法的要义和罚款的目的。
《人民日报》( 2013年06月26日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