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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帮助企业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自7月1日至8月14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据了解,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
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的检查,还包括检查劳动合同期限、劳务派遣协议是否规范、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有无自设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等情况。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表示,为了及时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在专项检查期间,广大劳动者可以通过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2333举报投诉专线,或写信等方式反映用人单位用工不签定劳动合同、末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违法行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及时立案查处。对于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以及情节严重的,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通讯员晁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