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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埋在土里、藏在草里、围在花圃里甚至还“断臂缺腿”……小小的消防栓,受到的“冷遇”可不小,也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难找:草掩绿植围困
在友谊北路某银行门前,路边绿化带万绿丛中一点红。远远看去还以为绿叶之中开了朵红花,靠近仔细看才发现,这“一点红”并不是什么花草,而是红色消防栓顶部的盖子。约1米高的消防栓,整个被周围的植物遮挡起来,“淹没”在一片绿色植物之中,若不仔细寻找,很难发现它的位置。
-难用:消防栓变“土行孙”
在东马路与北马路交口不远处,人行便道上的一个消防栓好像钻进了土里,原来高约1米,现在只有不到30厘米露出地面,虽然3个出水口尚露在外面,但一个出水口的底部紧贴地面,很难拧动上面的盖子。记者将情况反映给消防部门,工作人员称,消防栓的出水口是用来接消防车的吸水管或水带的,它的底端与地面至少要有20厘米的距离,消防队员才能使用,像这副模样的消防栓,“真是一滴水都接不出来”。而在迎水道与简阳路交口处的便道上、南开区长江道的南丰路路口北侧便道上,也都有消防栓被埋进土中,有的甚至连出水口也“遁入”地下,被埋在了地砖里,根本无法使用。
-难堪: “断臂缺腿”不少见
在和平区大沽北路上,记者看到一个红色消防栓上部的阀门全部丢失,只剩下立柱和三个消防盖立在路边。而在河西区台儿庄路与琼州道、台儿庄南路与洪泽东路交口,记者也发现路边的多个消防栓出水口的盖丢失。由于这些消防栓上的设备被盗或丢失,已失去了提供消防用水的作用,如同路边的摆设。
消防栓屡遭破坏损失不小
记者了解到,目前天津市中心城区消防栓遭损坏的情况主要包括:被机动车碰撞,偷盗消防用水和消防栓的铜部件,建筑单位用建筑垃圾填埋消防栓,以及人为故意破坏四种情况。自来水集团工作人员说:“一只消防栓的成本大约在几千元,连同配套的阀门窨井、弯头管道等,价格不菲。”消防部门表示,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行为,责令其改正,可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市民若发现消防栓遭破坏的情况,应及时向消防及自来水部门反映。新报记者王月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