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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根据“天津环保”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8日本市空气环境质量再次达到重度污染水平。空气污染已经成为市民普遍关心与忧虑的问题,本市28日公开发布了《天津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市民身体健康,确定了在极重污染日中小学应停止户外活动、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停驶公务车30%等9个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
按照通行的分级方法,当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时为重污染日。本市将空气重污染日分为三级:重度污染日(空气质量指数在201~300范围)、严重污染日(空气质量指数在301~499范围)和极重污染日(空气质量指数达到500)。
《方案》确定,在重度污染日,健康防护及建议性污染控制措施包括: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重视施工扬尘管理,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控制道路运输撒漏。督察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在严重污染日,包括上述措施的基础上还建议: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应酌情减少室外工作时间。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强化施工扬尘管理,加倍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严控道路运输撒漏等。而在极重污染日,增加了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公交运力保障等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明确了9条极重污染日需启动的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1.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2.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3.停止建筑拆除工程。4.临时散体物料堆场实施洒水喷淋和苫盖措施。5.市容管理部门每天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的基础上,主要道路增加机械化吸扫保洁作业2次以上。6.环保部门每天对重点污染源单位开展执法检查。7.公安交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每天对“黄标车”开展执法检查。8.建设、国土房管和市容管理部门每天对建筑、拆除施工工地以及道路运输撒漏开展执法检查。9.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停驶公务车30%。
《方案》根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决定启动和终止。当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为重度污染日或严重污染日时,与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同步发布健康防护及建议性污染控制措施,建议广大市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自主减排,共同承担防治空气污染的社会责任;当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为极重污染日时,与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同步发布健康防护及建议性污染控制措施,并由市环保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后,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启动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转好预报信息,决定终止或调整执行相应级别应急方案。记者金学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