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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霸王条款”减轻义务
“租房者都须先付一部分押金,包括几个月的租金等给中介公司,一旦消费者需要退房,中介总是找各种理由拒不退还消费者的押金等。”市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除此之外,最集中的问题就是部分中介公司在合同中恶意“模糊”服务项目的要求和标准,减轻自身责任,甚至与消费者签订单方面制定的霸王条款。
一些中介人员利用代收房款的优势,在合同中制定消费者如退房有高额违约金的条款,或者无论买卖房屋是否成交,消费者均应支付中介费用等。消协有关人士表示,这些都属于“霸王条款”。
还有某些不法中介公司在租房交易中设下圈套,诱骗消费者上钩,骗取中介费。一般黑中介会先告知消费者有符合其需求的房源,然后安排消费者与所谓“房主”见面,“房主”往往主动与消费者互换联系方式,之后中介以双方达成租房意向为由,要求消费者交中介费,待消费者之后联系准备交易时,“房主”却再也联系不上了。
昨天,市消协发出消费警示:房屋中介陷阱多,消费者选择中介公司时,还是要从“源头”上把好关,找有规模有资质的品牌中介公司。消费者要查看中介人员是否具有专业资质,查看中介公司提供的合同是否是标准化的合同范本。此外,消费者须详细了解合同条款,重要环节反复确认,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交易中各项费用分摊、双方违约责任承担等各个环节,都不应掉以轻心。
市消协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打击侵权行为,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严重的黑中介应向社会公示,加大信用管理,让消费者可以通过信用查询,选择放心中介公司。(窦红梅)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