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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近日,工商宁河分局接到几位农民一致反映的申诉信息,称几位农民消费者在本县某化肥经营部购买的某品牌2号棉花种子存在质量问题。播种后发芽率偏低,而且长势也不是很好,怀疑是假种子,要求每亩棉田赔偿80元损失。分局受理人员及时与申诉人进行联系,对具体情况进行了解核实之后报告分局领导。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果断部署,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此案。执法人员赶到本县东棘坨镇大倾店村棉农家中了解情况、到田间地头查看棉花发芽生长情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经调查,原来有五户农民播种了1200亩棉种后,因地质状况、气候和播种方法等多种因素导致发芽率低。这几位农民的家庭生活都比较困难,几个人合伙承包土地目的是想改变贫困的生活状况,没想到第一次承包土地就遇到这种情况,心里非常着急,渴盼着能够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工商部门急为农民兄弟之所急,想为百姓之所想,为了使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尽最大程度为农民消费者减少损失,执法人员找到商家并联系到山东的棉种生产厂家,进行多次交涉,说明利害关系,耐心细致的协商、调解,经过不断努力,厂家最终答应农民消费者提出的全部要求,全额补偿损失。厂家的这种做法,不仅维护了农民消费者的利益,也维护了厂家的经营信誉。宁河分局在这次调解中为5户农民消费者补偿了购买种子款和农膜款,挽回经济损失96000元。补偿款一到,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把补偿款交送到农户手中,朴实的农民朋友非常感动,连连感谢说:“没想到工商干部,工作效率这么高,这么真心实意地为我们百姓办实事”,并赠送一面锦旗“题为:人民公仆,农民的守护神”,字数虽简,但字字真情。(通讯员岳林春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