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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收到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考均过区重点高中分数线的喜讯,这让办案检察官激动不已。
事情还要从今年中考前十天说起,涉嫌抢劫罪的杨某、白某、张某均不满16周岁,其中两人是正面临中考的在校生,审查起诉该案的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考虑到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果并不严重且认罪态度较好,在深入其就读学校了解两人日常表现,形成“品格证据”的基础上,积极为当事双方搭建沟通平台,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结合案情,办案检察官认为此案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及时向检委会提请了相对不起诉的建议,并获得通过。该院为不影响两名未成年人参加中考,在中考前电话通知了其学校不起诉决定,中考结束后正式向其学校和本人宣布不起诉决定,并为每个人量身制定了帮教计划。
据了解该帮教计划包括: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试,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治;定期对其开展法制教育,让其做到知法、守法;组织其参观平津战役纪念馆,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其到该院关护帮教基地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参观,并与勤工俭学、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座谈,增强其学习动力;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劳动中锻炼生存本领,培养取财有道的良好习惯。目前,由于大学放假没能参观关护帮教基地外,其他几项帮教措施均已落实,并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三名未成年人均表示,通过检察机关的帮教,懂得了很多法律知识和做人的道理,体会到父母的艰辛,今后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名对社会有益的公民。
近年来,该院已对二十余名相对不起诉未成年人制定帮教计划,已有多名未成年人积极接受改造,重新走上正道,有的已经考入重点大学。被帮教过的未成年人对该院人性化的办案方式和周到的人文关怀都非常感激,多次向检察官表示将深刻反省过错,帮教计划在“受教育、长才干”中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讯员:宏检轩安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