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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男子强行占有小区停车位获利、在小区内收取“管理费”、损毁他人车辆,而小区内的业主担心受到报复,无人敢举证。河西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检察官多次深入小区走访,打消了受害人的疑虑。最终男子受到法律的严惩,该小区居民对检察官的工作大加称赞,并送来了表扬信。
李某家住本市河西区立达博兰小区内。2011年开始,李某以私自安装地锁等方式,强行占用小区内外公共用地私设车位10余个,而后对小区业主出租,共获利4万余元。此外,李某曾以收取“管理费”为名,强行向在小区内收购废品的郑某索要“管理费”,共计4万余元。去年,小区业主张某将车停放在小区内公共停车位上,因没停在李某私设的车位,而遭到李某无端砸毁报复。
案件移交到河西区检察院后,检察官发现李某在小区内横行霸道,为害一方,早已引起居民的强烈不满。但是由于多名受害者害怕日后遭到报复,对于取证工作并不积极配合。而李某面对检察官的询问也拒不认罪,百般抵赖。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检察官认为李某如果不能依法得到处理,会助长其嚣张气焰,导致小区秩序更加混乱,影响社会和谐。于是,检察官亲自到小区走访了解情况。经过检察官多次找证人谈心,做思想工作,从法律上和事实上讲明利害,使证人最终打消顾虑积极配合,案件依法提起公诉。日前,河西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