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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三层高的小楼,院内种着花草,还有仿古“亭台楼阁”,饮茶喝酒好不惬意……这难道是市民消暑纳凉的农家院?答案是否定的!这是河东区第六大道陆典庭园小区部分居民“圈地”的乱象。
6月10日,渤海早报曾刊登《小区别墅居民违建严重》一文,报道了陆典庭园一些联排别墅居民圈地盖小院、拆改房屋结构、砌墙改窗将三层露台改造成居室的情况。一个多月来,渤海早报记者接连接到市民反映,称上述情况不仅未得到丝毫改善,不少居民反而争相效仿,好好的小区变得面目全非。昨日,记者再度来到陆典庭园。
与上次来时见到的“热火朝天”景象不同,此时陆典庭园已安静许多——上个月的“工程”全部“竣工”,居民成功把别墅改造成“三层小楼”。有几户居民的行为则更为“大胆”:有的在一楼往前又接出一块,盖出类似门厅、车库一类的建筑物,还有的在自己用铁丝网圈起的小院内搭建“亭台楼阁”,凉亭内桌椅具备。而在居民私圈的小院外,建筑垃圾、废料随意散放。
击水律师事务所任波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本市2000年2月3日颁布实施的《天津市禁止违法建设规定》(令2000年第19号),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占道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划许可证件、临时占道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的建设,都被视为违法建设。对于违法建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容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应当及时调查,经查证属实的,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拆除,并可给予罚款。而如果是合法建筑,那么也不应影响到周围人的正常生活,不应破坏公共设施,影响他人正常通行和采光。(记者解金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