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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滥用职权等三罪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该院前天对云浮市财政局原副调研员、郁南县原副县长黄胜昌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将择日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胜昌,2003年6月至2010年10月任云浮市郁南县副县长期间,滥用职权违规签批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违规签批低价出售国有土地,致使公共财产遭受2317382元的重大损失。他还利用分管城建、教育、交通、公路等工作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40.3万元,此外尚有2894376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在庭审过程中,辩护人向法庭提供了相关询问笔录、被告人妻子林某云经济收入情况说明等证明,试图证明被告人黄胜昌的岳父、岳母在1985年到2006年间赠与了被告人妻子林某云200多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辩护人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只是证明了被告人的岳父有这个经济实力,但是不能证实被告人的岳父给了被告人多少钱。
据此,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黄胜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规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致使公共财产遭受2317382元的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且情节特别严重。
公诉机关称,被告人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403000元,并有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2894376元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又分别构成了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该数罪并罚。(记者卜瑜 通讯员汪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