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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日前从市征兵办获悉,今年本市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可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由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或其委托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入伍高校新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区县征兵办会同录取高校审核申请人身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录取高校对《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审核盖章后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其委托人。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当年或者第二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学习期间免修军事技能和军事训练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记者李倩通讯员李智慧邢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