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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滨海新区“优秀外来建设者”专题部署会上了解到,新区今年将继续评选出1500名“优秀外来建设者”,他们将获得个人落户及家属随迁奖励,成为滨海新区“新市民”。与往年相比,今年将首次建立评选工作信用征信系统,放宽评选和落户条件,在扩大参选范围而名额不变的基础上实现“优中选优”。
根据实施方案,本届评选重点面向对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贡献的企业员工,凡户籍在外省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初中(含)以上学历(不含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滨海新区企业一线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本市社保一年以上,评分60分以上人员,按照分配名额,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推荐。
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起建立评选工作信用征信系统,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及个人记入征信系统,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参评资格。在保持评选人数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区公安局提供的现行落户条件意见,主办方进一步调整了评选及落户条件,一是企业条件由原来规定需要一定投资额度(评优需50万、落户需外资5000万)改为不作投资额限制;二是申请落户条件中企业上年度纳税额度由原来的300万降低为100万,但个人申请落户及家属随迁,每人占用企业100万纳税额的条件没有改变;三是对于滨海新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标兵企业根据实际需求,考虑适当增加分配名额。以上举措将扩大评选人员范围,照顾到以往不具备参评条件的中心渔港经济区、轻纺工业区等区域。(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