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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昨日出台《为美丽天津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立足自身职能,通过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审判,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强制作用,保障和服务美丽天津建设。
《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大涉生态环保类案件审判力度,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意见》指出,法院将加大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惩处水源地污染、大气污染等污染类犯罪,严厉打击破坏湿地、林业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等犯罪,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法惩治发生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贪污受贿犯罪及破坏生态资源环境、偷税抗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执法司法不公等渎职失职犯罪,严厉打击一切破坏环境的行为。同时,将助力促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依法独立公正审理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民间借贷等各类纠纷,通过案件裁判强化夫妻间忠诚义务和家庭责任观念。(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张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