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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0日电(记者林露)教育部2009年曾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的字表收字8300个。而在近日国务院正式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记者发现正式的字表收字8105个,比当年征求意见稿少了195个字。此外,正式汉字表还将意见稿中51个异体字中的“皙、喆、淼”等45个异体字调整为规范字。
2009年,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的李宇明司长曾表示,征求意见稿中的字表收字8300个。根据字的通用程度划分为三级:一级字表收字3500个,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三级字表收字1800个。记者通过对比发现,近日发布的正式的汉字表一、二级字表收字数量未变,而三级字表收字“缩水”为1605个,较征求意见稿减少195个字。据了解,三级字表收录的是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和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用字中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主要满足信息化时代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
据了解,汉字表不仅参考了自1919年以来的史料、资料和教科书,而且还参考了1982年的全国人口普查抽样统计的姓氏人名用字,以及公安部提供的部分姓氏用字和人名用字。据介绍,像“喆”字,很多人用在名字里。可是《现在汉语通用字表》却没有,不仅在电脑里打字时常常找不到,户籍管理中也常常遇到困难和麻烦。这次,汉字表给这个字“转了正”,成为规范字,可用于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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