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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男子与同伴入室抢劫,遇到民警后男子妄图逃跑,反抗中将警察推倒。日前,河西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对男子郭某起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今年5月14日凌晨2时许,郭某和同伙刘某(另处理)来到河西区一小区内。经过寻找,二人来到王大爷家门外,用锡纸和塑料片打开防盗门锁入室盗窃。二人将一条黄金项链(价值6243.96元)和现金1650元拿走,又在屋内翻找起来。正在卧室睡觉的王大爷听到客厅有动静,知道家里进来小偷了,于是拨打110报警。
五分钟后,民警赶至现场准备抓捕郭某和刘某。看到民警后,郭某试图逃跑。在抗拒抓捕过程中,郭某将民警推倒致其受伤。随后,郭某被堵在楼梯口的民警抓获,并从郭某身上搜出作案工具。
日前,河西区检察院对郭某进行起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郭某始终不承认抗拒抓捕的事实。针对郭某的抗辩,检察官出示了三名民警证言。检察官认为郭某本是入室盗窃,但因王大爷发现报警,抗拒抓捕而转化为抢劫。因此,检察官认为郭某犯有抢劫罪,考虑到郭某的认罪情况,应从重处罚。经审理,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