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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六旬老汉在未解除婚姻的情况下,瞒着家人公开与一名年轻妇女以夫妻名义同居。为了蒙蔽该妇女,老汉不仅声称自己已离婚,甚至还伪造了离婚协议书。
已经六旬的东丽区老汉麻某于三十多年前与妇女万某登记结婚。开始,二人的婚姻生活还算和谐,而且万某还给麻家生育了孩子。但是,由于麻某和亲属的分家问题,夫妻二人产生严重矛盾,一直争吵不断。一晃很多年过去了,夫妻感情始终未能修复。七年之前,麻某从家里搬了出来,正式和万某分居。
2009年10月至11月间,麻某经常到北辰区大张庄桥旁边的一家由河北省来津妇女贺某开的饭店吃饭。一次,他喝完酒犯了高血压,晕倒在饭店内。贺某见状和服务员一起把麻某送往医院,并给麻某垫付了住院押金。贺某的行为让麻某非常感激,并对她产生了强烈的好感。后来贺某经营的饭店黄了,她来到另一家饭店当大堂经理。不过,他很快就在贺某任职的饭店见到了贺某。在以后的交往中,麻某对贺某说,自己已经离婚,而且还拿出一个假的离婚协议给贺某看。从此之后,二人坠入了情网。这一同居就是好几年,其间他们对外声称是夫妻,甚至对人口普查人员也自称是夫妻。贺某的女儿甚至也随了麻某的姓,喊麻某爸爸。
其实,麻某的女儿早就听说父亲的事了,只是一直不知道他们住在什么地方。2012年7月的一天23时许,麻某的女儿确定了父亲和贺某住所的具体住址,并且在楼前看见了父亲的汽车,于是立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他们一起带到派出所解决问题。日前,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公诉人表示,应以重婚罪追究麻某的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麻某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于翔 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