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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公租房解决了中低收入居民过渡性住房困难,但若发生工作地变化等需要换房的情况,该怎么办呢?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在官方网站上开通了“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互换平台”,为有需求的公租房住户“搭桥”换房。
从现在起,有换房需求的公租房住户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市国土房管局门户网站,发布本人房源信息及意向房源信息,同时能在该网站上浏览房源信息,如果发现了意向房源,就可以查阅意向房源的承租人联系方式,自行联系,达成互换意向。接着在互换平台上下载填写《公共租赁住房互换意向书》。承租方携带要件到经营单位提出申请,要件包括承租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公共租赁住房互换意向书》、《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经营单位审核后,由市房产总公司备案,在规定时限内承租双方各自腾房。然后重新办理入住,完成互换房屋。重新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为原租赁合同的剩余租赁期限,租金按照换房后的租金计算。
这次可互换的首批公租房项目包括秋丽家园、秋怡家园、福桥里、秋悦家园、双港新家园民盛园、民兴园、金秋新苑、华明新家园天欣花园、华丰家园、朗庭园等,共计10个公租房项目。(记者雷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