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为向某建筑工地建筑商索要工钱,坐在27层楼顶欲“跳楼”,引来多人围观。警方接警后,及时把该男子劝解下楼,并按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依法行政拘留。
8月23日14:30,公安红桥分局三条石派出所接报警,称一男子爬到某建筑工地27层楼顶要“跳楼”。事发后,民警到场调查,掌握到该男子王某是四川人。今年4月至7月,王某带领十多个老乡在某建筑工地干活,并与建筑商口头协商了工钱数。结算时,王某未拿到自己预算的工钱,少了三四万元。为讨要工钱,王某与一名老乡策划“跳楼”索要工钱,并在老乡配合下报警。经民警两个小时劝说,王某安全回到地面。随后,王某因扰乱单位秩序罪被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示:一些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所以通常吃“哑巴亏”。农民工兄弟们应当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给企业打工要签署劳动合同。在维权时,应遵守法律,不要轻率行事。具体到本案,警方建议并表示愿意帮助当事人向劳动、司法部门反映,以合法的方式解决争端,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者吕献峰 通讯员项毅 杨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