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为深入贯彻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市侦监、公诉强化案件质量推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严防冤假错案发生,静海县检察院于日前专门召开了案件质量专题研讨会,就加强案件质量提出四项措施。
一是摒弃陈旧办案思维。在办案中应当充分重视犯罪嫌疑人辩解,坚决摒弃“先入为主”与“有罪推定”的陈旧办案思维,不断健全完善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和请示汇报制度,最大限度地做到“兼听则明”。二是切实排除非法证据。在办案中应当着重查明犯罪嫌疑人供述前后不符、供述与其他证据不符的具体原因,仔细排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严格贯彻刑诉法“五条八款”规定,彻底杜绝刑事诉讼中“唯口供论”的审查思维定式;三是扎实做好证据的论证审查工作。在案件审查中,要集中在证据资格、证据间矛盾点、传闻证据适用与鉴定意见复核方面下功夫,防止因各种证据认识失误造成错案发生;四是及时发现案件质量隐患问题。加强与监所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及时对监所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现的新伤与消极情绪予以重点关注,及时发现可能引起案件证据变化的苗头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