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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经过李公楼地道、大光明桥桥下、中山门广瑞路等处的市民发现,在地道墙面上都被人画上了用英文字母、抽象图案组成的城市涂鸦。这些城市涂鸦一般都色彩艳丽,但被访市民则表示对其表达的意义并不清楚。
记者昨天下午在大光明桥桥下和李公楼地道内看到,墙面上用涂料画着各式各样每幅有近十多平方米的涂鸦。除了一些图案看上去比较美观外,也有一些画着“骷髅头”、血滴等恐怖图案,有少数图案还用了荧光颜料,即使在夜晚涂鸦的图案也能看清楚。市民崔先生说,这些用荧光颜料画的恐怖涂鸦,在晚上容易吓坏胆小的行人。
低俗内容破坏市容环境
河东区来安里居民孙志刚:刚被统一粉刷的墙面就被人如此涂鸦,个别涂鸦内容还带有血腥和恐怖的元素,这与周边整洁的市容环境不协调。这种不文明行为就应当得到社会的谴责。
河东区彩丽园居民肖慧燕:相关城市管理规定中有关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等处擅自刻画、涂写的内容,在公共场所涂鸦涉嫌违反了这些规定,执法部门应责令绘画者清除涂鸦,情节严重的还应对其罚款。
艺术形式先应讲求文明
天津师范大学学生李博:城市涂鸦不同于街头“牛皮癣”小广告,而是一种没有功利性的艺术创作作品。另外,有的涂鸦图案设计比较美观,是一种新潮和时尚的艺术表达形式,有时看起来也并不十分令人反感。
城市涂鸦爱好者张先生:城市涂鸦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黑人街区,后来逐渐推广到全世界,而且成为象征着“嘻哈文化”的一种艺术形式,显示出城市中多元文化和现代元素。
天津美术学院学生柳溪:个别绘画者在街头喷涂的涂鸦,包括带有脏话意思的单词或绘制出的吓人“骷髅头”等内容,这种不文明的涂鸦是不能提倡的。但是,城市涂鸦本身是一种艺术形式,应该给其留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正确引导可彰显文化多元性
南开大学东方艺术系教授陈聿东:城市涂鸦是一种创造性和破坏性并存的现象和形式,关键在于我们的城市主管部门,要如何去正确地引导并合理地利用这个艺术资源。
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张再生:城市涂鸦行为有它存在的文化性和合理性,如果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市涂鸦进行一定的规范引导,可为绘画者提供适当的场所和空间用于“健康”涂鸦创作,他有可能更加显示出城市文化的多元性。(记者郭子斌实习生刘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