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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获悉,按照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本市确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承接国家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14项,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本市设置独资医院审批从此可以直接在本市办理。
国家此次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本市1项,即市海洋局实施的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国家此次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本市承接的共有14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审批;音像复制单位设立审批;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音像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地方对等交流互办单一国家电影展映活动审批;国外人员参与制作的国产电视剧审查;地市级、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审批;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上述下放本市的行政审批事项将列入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同时进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现场审批。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自本月起,本市财政部门全面停止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用汇审批管理,对使用外汇出国的团组,只要持国家有权批准出国部门的批件,在开户银行就可根据《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购汇,不需再向财政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用汇及核销手续,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