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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更好的贯彻和落实今年起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二分院对二审监督办案中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时所使用的《被告人权利义务须知》与《证人权利义务须知》进行了整体修订。将原有文本与新施行的《刑事诉讼法》逐条比对,删除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入与新法相对应的内容,修正原有的不规范用语。通过此次修订,新采用的《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权利义务须知》和《证人权利义务须知》做到了既符合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又紧密贴合刑事二审的工作实际。检察机关通过书面文本的形式,在讯问或询问之初,就将原审被告人和接受询问的证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及所承担的诉讼义务予以明示,让其对自己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清楚的认识和了解,从而能够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证刑事诉讼程序依法顺利开展。(通讯员王婷婷刘璟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