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旅游法》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集中推动贯彻《旅游法》,9月29日,天津市举行《旅游法》宣传咨询周活动暨十一黄金周旅游维权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对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答疑解惑。
据悉,全市各区县旅游部门将在“十一”黄金周期间组织开展《旅游法》社会宣传咨询周活动,同时对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旅游市场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落实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市场联合监管机制、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旅游安全保障机制、旅游公共服务机制、旅游规划编制评价机制以及旅游景区管理机制等作出了明确要求。
在咨询会上,市旅游局面向广大市民和游客对旅游者权利义务和维权知识进行宣传。同日,有关区县也分别在辖区内重点景区、游客集中地、旅行社门市和其它公共场所,以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旅游法知识竞赛、开展街头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旅游法》,为《旅游法》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了进一步加强旅游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市旅游局有关部门也分别对全市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的规范旅游经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针对《旅游法》有关条款结合自身现存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梳理,并进行全方位的细化、调整,确保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与《旅游法》规定相一致。市旅游局还将与工商、物价、质监、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建立联合检查机制,集中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零负团费”、发布虚假旅游广告、恶性价格竞争、拒不履行合同、擅自改变行程、指定购物场所、诱骗和强迫消费等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并将查处、曝光一批违法行为,确保《旅游法》实施后,本市旅游市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通讯员孙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