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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年1月以来,铁路芦台站连续发生多起货物列车运输大米被盗案。案发后,天津铁路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同时,以芦台站区为中心,对周边铁路内部单位、附近村庄、重点人员、粮油经营店开展了细致走访。
货物列车大米被盗
4月26日2时30分,汉沽车站派出所接报一起芦台站停留货物列车大米被盗案,称多名嫌疑人偷盗大米准备逃离时,被芦台站线路连接员发现。汉沽车站派出所派员到场固定证据,并向天津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汇报案情。刑警支队迅速抽调15名精干民警到场细致勘查。
经调查,警方发现芦台镇曹庄村村民刘某(男,45岁)曾因盗窃运输物资被抓,后被铁路运输法院判刑。专案组把他纳入侦控范围,并搜集证据,全面开展案件侦查。
经勘查,在沿线查获25公斤装“宗丰牌”御贡稻花香大米29袋。同时,在津山线219公里380米东侧护网处发现一高180厘米、宽40厘米的缺口,护网东侧3.5米处堆放有6袋“宗丰牌”御贡稻花香大米,并散落一堆大米。民警在护网东侧地面上发现一件紫色女性棉上衣。在护网缺口处提取一黑色布袋,内装有断线钳、扳手等。与此同时,专案组在现场附近光明地道南侧10米发现一辆银灰色“解放牌”7人座面包车,该车无车牌,车门未锁,后排座椅已拆除。经勘查,在驾驶室油门踏板周围及面包车周围地面上发现烟蒂10枚。
一举摧毁货盗团伙
专案组确认棉上衣口袋内手机号码为1339444××××,持有人为齐某(女,50岁,吉林省人),且齐某与刘某联系紧密。此外,警方从嫌疑人遗留烟蒂上提取DNA分型,经比对,确定与刘某DNA分型认定同一。为此,专案组认定刘某、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调取了4月25日晚,刘某、齐某驾驶案发现场遗留银灰色面包车在芦台站附近一路口的监控视频及汽车维修记录,进一步固定了证据。
经蹲守,警方确认王某(男,59岁,河南省人)与刘某、齐某为同一团伙。9月10日4时,专案组通过蹲守、走访,了解到3名嫌疑人已返回芦台镇。专案组果断展开集中收网行动,分别抓获刘某、齐某、王某。后警方及时在芦台镇北田庄抓获收赃嫌疑人高某(男,43岁,山东省人)。经审讯,嫌疑人交代了4月26日盗窃芦台站大米案,同时供认了今年1月至案发先后10次偷盗芦台站货物的案情,涉案总价值4万余元。
目前,4名涉案人已被刑事拘留。本报记者吕献峰通讯员任鹏宇李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