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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市车用汽油升级至国四标准后,不同品质的汽油每升分别提价为:90号汽油0.21元、93号汽油0.23元、97号汽油0.24元。市有关部门将对受价格调整影响较大的行业进行油价补贴,并根据油价变动情况,适时启动本市油运价格联动机制。
昨天,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在本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车用汽油。国家第四阶段标准车用汽油价格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自11月1日零时起执行。
据了解,自9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后,市发改委立即会同市有关部门启动了本市油品升级实施方案。中石油、中石化等单位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置换准备。目前,本市全面供应国四汽油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具备从11月1日起全面供油的条件。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将于10月27日前完成剩余国三汽油库存置换工作。壳牌加油站方面也表示,将按照国家规定,1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四汽油。
按照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车用汽油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的加价标准为每吨290元。据此测算,本市车用汽油升级至国四标准后,不同品质的汽油每升分别提价为:90号汽油0.21元、93号汽油0.23元、97号汽油0.24元。市有关部门将对受价格调整影响较大的行业进行油价补贴,并根据油价变动情况,通过法定程序,适时启动本市油运价格联动机制。
根据市政府通知要求,市有关部门、各油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加油站及有关油品销售单位要积极做好工作,确保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车用汽油的生产、供应和销售。在11月新油价实施后,市发改委将会同本市商务、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加油站定期开展抽查,确保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