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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要求,本市自2013年1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车用汽油,届时油价将相应调整。
全市各加油站将于10月27日前完成剩余库存的置换。本月底,市商务部门将会同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加油站进行联合督查。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通知,车用汽油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的加价标准为每吨290元,按此标准测算,本市车用汽油升级至国四标准后,不同品质的汽油每升分别提价为:90号0.21元、93号0.23元,97号0.24元。
据相关部门调查,长期以来一直使用国三标准成品油,是尾气排放对本市空气造成污染的重要原因,对PM2.5影响度约达33%。国三汽油的硫含量为不大于150ppm,升级为国四标准后,其中的硫含量将下降到不大于50ppm,可大大降低汽车尾气中硫的排放量,防治雾霾天气、改善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