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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为发泄对前女友的不满,借着酒劲来到前女友住处,砸坏她的汽车。最终,男子不仅赔偿前女友大量金钱,还被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一晚,被告人李某为发泄对前女友顾某的不满情绪,借着酒劲来到顾某家楼下,用弹弓、折叠刀等作案工具,将顾某汽车的玻璃、轮胎、反光镜等毁坏。过路群众看到后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正在作案的李某抓获。经鉴定,被毁车辆修复价格为12636元。
案发后,李某赔偿顾某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70000元,顾某对李某表示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理。经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认定李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记者解金钊 通讯员何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