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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年来,天津检察院档案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和全市党政机关始终位居前列,多次被评为全国、全市先进单位,在天津市档案局组织的全市各级机关档案工作评估活动中,还曾被评为“天津市机关档案工作一级单位”,在参评的60余个市级机关中名列第一。在此基础上,日前,该院又建立了由检察长亲自挂帅,主管副检察长统一管理,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和各处室兼职档案员协调配合的“四级网络管理体系”。
据了解,该体系要求该院各部门对文件、案卷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纳入本部门岗位职责之中,做到责任清、任务明,年初有计划、有目标,年末有考核、有总结。同时,该院还不断加强档案制度建设,重新制定和修订了各项档案管理办法、制度和程序。包括档案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暂行办法、档案整理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借阅、保密及鉴定、销毁制度等,并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使档案工作具有了比较健全的制度体系,确保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始终把档案工作作为承载检察工作历史积淀,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档案是检察机关最重要的行政和司法的历史资料,档案管理是检察机关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全市检察系统应该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经验,不断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检察长于世平对该院档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讯员 张宁 王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