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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为发泄对前女友的不满,酒后借着酒劲砸坏对方汽车。该男子因此不仅赔偿了前女友损失,还被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李某,男,被砸车辆车主顾某系其前女友。2012年3月20日22时,李某为发泄对前女友顾某的不满,酒后借酒劲来到顾某的居住地楼下,用携带的弹弓、折叠刀等作案工具,将顾某停放在此的汽车玻璃、轮胎、反光镜等处毁坏。过路群众看到后电话报警,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后将正在作案的李某抓获。经鉴定:被毁车辆修复鉴定价格为人民币12636元。案发后,李某赔偿顾某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共计人民币70000元,顾某对被告人李某表示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被告人从轻处理。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遇到感情问题要理性处理,选择法律框架内的方法进行解决,切莫采用暴力、非法的手段,否则不仅无法有效解决问题,还可能使自己触犯刑律。(记者王赫岩通讯员何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