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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足疗店店主因琐事与服务员发生口角,争执中竟一怒之下用破碎啤酒瓶扎该服务员的大腿,结果造成该服务员重伤。日前,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该店主判处刑罚。
被告人李某,男,某足疗店店主。2012年8月的一天凌晨3时许,被告人李某在其经营的足疗店内,因琐事与服务员张某发生口角。在争吵中,被告人李某不仅对张某进行辱骂,还一怒之下随手抓起破碎的啤酒瓶,扎向服务员张某的左腿,结果造成了张某失血性休克,左下肢开放性外伤、股动静脉损伤、坐骨神经损伤。经鉴定:张某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李某逃回原籍,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在与他人发生纠纷时,一定要克制、冷静,切莫在一怒之下做出过激行为,造成他人受伤,自己遭受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