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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3岁的丁爽是本市北辰区北仓镇北仓村村民,2013年1月份刚刚生了孩子,现在宝宝9个月,她也是今年本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实行以后的受益者之一。
“当时村里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干部把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都给我做了介绍,凡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都纳入保障范围。我是今年1月份生孩子, 2012年做过的产前检查费用就是自己负担,而今年生育的费用就按照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有关规定进行了结算,当时直接在医院刷社保卡,手续特别简便。村里也给报销了一部分生育医疗费,最后算下来我顺产总共花费了400余元。”丁爽觉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这个制度特别好,特别受益。

据市人力社保局医疗(生育)保险处副处长李跃介绍,2013年本市建立了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纳入保障范围。个人不缴费,全部由政府补助。
据了解,目前全市3859个行政村都已经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站,对于一些城乡居民不了解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可以到村里的劳动保障服务站咨询。
北仓镇桃口村村民刘燕2008年10月生的小孩。当时的生育费用全部自费,由于是剖腹产,家里为了给她一个舒适的生育环境,订了单间病房,她生育总花费大约7000余元。虽然她生育时没有赶上并享受到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的“实惠”,不过,在这一保险制度中还有一项计划生育手术费,她不打算再要孩子,那么,计划生育手术费这个“实惠”她就可以享受。说起这个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刘燕不仅熟悉政策内容,还很支持。她说:“虽然我生孩子时没有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但是现在本市出台了这样惠民的政策,可以让更多人受益,这个事特别好。”
丁赵村村民张丽丽宝宝4岁了,今年她打算生二胎。她说:“我2009年生第一胎是剖腹产,当时自费花了5500元钱。那时,市里刚出台了生育补贴政策,给我报销了900元,前后大约用了4个月时间办结的报销手续。从今年开始,2013年本市建立了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还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都纳入保险范围。现在政策好了,生孩子前前后后的费用都有政策给我们按比例担负,我想再生一个孩子。”
自2010年起,天津市居民医保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三个率先”。一是率先建立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二是率先建立了全民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三是率先建立了城乡统筹的居民生育保险制度,将全市所有参保居民纳入生育保险范围。截至目前已形成了天津独具特色的“参一保三”的居民医保模式,即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就等同于同时享受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和生育保险三项待遇。
据了解,截至2013年9月居民生育保险已运行9个月,总体运转良好,政策效果逐渐显现。截至9月底,全市生育保险支付报销10.6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报销人次增加90049人次,受益人群陡增。特别是产前检查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畴,对于优生优育,提高天津人口素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过去生育补助办法相比,新的居民生育保险制度有三大特点:一是待遇标准显著提高。待遇标准原则上按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50%确定。过去生育补助平均每人800元,新政策出台后平均达到2500元,平均提高了1700元。二是结算方式实现了联网结算。过去报销方式采取的先垫付后报销,周期较长,现在实现了联网结算,方便快捷,减轻群众垫付负担。三是扩大了享受范围。由单一的生育补贴扩大到多项生育待遇的联享。参保人员在享受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待遇的同时,对生育合并症和计划生育并发症还可按照50%的比例报销;因治疗分娩期内合并严重内科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报销比例付费。
居民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与实施,极大的促进了居民医保参保率的提高,2013年度参保人数达520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优生优育是提高人口素质的第一步,有了良好且行之有效,覆盖全市的政策,百姓受益,从而也会带动整个城市的发展。(记者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