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昨日,本报热线版刊登《白天堵晚上脏居民叫苦》一文,对南开三纬路上存在的机动车违停、环境卫生脏乱、商贩占路摆卖等影响市容环境的问题进行报道,引起读者广泛关注。昨日,多名读者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南开区西湖道南丰路至白堤路一段,因临街居民楼开窗经营,市民占路停车购买,导致这一路段交通拥堵。
昨日下午16时许,记者在白堤路与西湖道交口附近看到,一处临街居民楼一楼窗户打开成售卖窗口,二十几名市民排队购买,队伍一直延伸到机动车道上,期间不断有车主购买后将车开走、又有准备购买的车主将车停入,行人、自行车、电动车等都只能绕行路中间机动车道。
记者沿西湖道前行,发现由南丰路向白堤路一段,两侧临街居民楼一楼有许多“售卖窗口”,许多车主都会将汽车停在路边非机动车道或最右侧机动车道上后排队采购,路边人行道上则横七竖八停放着许多自行车、电动车。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西湖道这一段路是有名的小吃街,栗子、烧鸡、汤圆、糕干等很受大众欢迎,食客站满便道排队购买是日常现象,逢年过节时队伍能一直排到路中间机动车道上。“春节前、元宵节前一星期我们都不愿意开车出门,这段路堵得就像是停车场。”平湖东里居民葛先生表示。
“像这样将临街居民楼一楼窗户打开,民宅改造成用于经营的商户,合理吗?”西湖道周边居民提出此疑问。
记者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安全使用部门了解到,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禁止拆改住宅楼房或者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同时禁止将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违反这些规定的,将由相关房管部门查处,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如果市民发现有些住户私自拆改门窗,可以向当地居委会、辖地综合执法局、房管局进行投诉,也可拨打各区、县房管局执法大队热线电话进行举报。(首席记者曲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