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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土炮”的惩处
天津北方网讯:昨天,市民刘大爷给本报打来电话,就加强鞭炮燃放管理表达看法。现摘录如下:
我认为,鞭炮燃放管理要根据难易程度不同,先从那些显而易见、大家有共识的部分抓起。比如对私下贩卖“土炮”的惩处。今年10月6日,我参加了一个婚礼。婚礼上有燃放鞭炮的内容,鞭炮点燃后就灭,断断续续点了好几次,大家都很扫兴。最危险的是,其中一个十八响的烟花,第九响没有打到上空,在不到两米的高度就炸开,人们左躲右藏,最后三响说嘛也不响,只在那里冒烟,谁也不敢过去。听说那天的炮是从市外购进的“土炮”。所以,我建议加大对贩卖“土炮”行为的惩处力度,尤其是婚庆高峰期间,有关部门要加强巡查。这种管理,群众不会有异议。
医院周围应明文禁放
编辑同志:
我来自河北邢台,我父亲因患哮喘病在天津住院医治。一天,我打开病房窗户换换空气。就在此时,楼下不远处的太平间有出殡的,送殡亲属燃放起鞭炮。鞭炮声音并不是很大,可是烟雾却非常浓,而且有强烈的刺激性。那天没有风,滚滚浓烟飘进三楼病房,我父亲顿时发病,脸都憋紫了。同室的病友家属们一面赶紧关窗,一面叫大夫,同时下楼找我。等我赶到病房时,大夫们正在对我父亲紧急救治,一个小时之后才恢复平稳。我知道,天津人有“白事”放炮的习惯,我也不可能去质问人家,可是,一旦病人因此出现不测,我去哪里追责呢?我建议,医院周围的一定区域内应当明文规定禁放鞭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