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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了鼓励社区工作者长期扎根社区,建立社区工作者报酬管理机制,今后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将从工作年限、职务、职称、绩效四方面综合考虑,其中绩效方面主要就是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者满意度。三年后,社区工作者每月平均工资将由现在的2000元左右达到4000元左右(未扣除五险)。
根据制度,参加评议考核的人员为社区居委会非义务制成员、社工站成员。内容由街镇考核、社区居委会考核及居民满意度测评三部分组成,各占30%、20%、50%。测评由居民对社区工作人员做出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三种评价,并填写《天津市社区工作人员满意度测评调查问卷》。评议的内容包括: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好事情况;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定期走访群众收集社情民意情况;解决居民群众反映问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组织发动居民开展活动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等多个方面。
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合格以上等级100%发放绩效补贴,优秀等级的由各区县给予适当奖励,不合格的不享受本年度绩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