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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发改委(市物价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从今年供热期开始,我市非居民集中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计价,由每平方米36元调整为40元。居民供热价格暂不调整。
本次调价的主要原因是为了缓解燃气供热在全市集中供热中所占比重快速增加而带来的成本上升压力。作为清洁能源供热,燃气供热成本要高于燃煤供热的成本。同时,国家今年7月份大幅提高上游天然气价格又进一步提高了燃气供热成本。虽然煤炭价格有所降低,但全市平均供热成本仍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对此,政府加大了财政补贴力度,燃气供热企业也自行承担了部分燃气涨价因素,但仍需通过适当提高集中供热价格来弥补供热成本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