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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刘家卿是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一名80后公诉人,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专业的她,曾迫于就业压力,听从父母安排报考公务员,也曾认为检察院工作居于公安与法院的“中间环节”缺乏挑战和成就感。“对未来没有特别的憧憬和喜悦”,刘家卿最初就是以这样的心态走进检察院大门。一分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的案件都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在与犯罪人一次次的对峙中,在目睹了一次次生离死别的悲烈后,刘家卿逐渐领悟到作为一名检察官、公诉人,身上所担负的重大责任。
男友酒驾肇事
女孩一同获罪
去年5月一晚,陈小娟(化名)的男友喝了酒,抱着侥幸心理驾驶一辆漏检的小轿车上路。途中两名交警拦车,小娟和男友顿时慌了神。被测出酒驾后,男友猛踏油门,拖带一名交警驶入逆行车道。小娟不停地劝男友停车,男友行驶100多米后才甩下交警。然而,男友再次驶入逆行车道,撞倒一名骑车妇女。当晚,小娟的男友把车藏在某小区院内,他的手机也被扔进垃圾桶。次日,二人到公安机关投案。
交警和妇女均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认定小娟的男友涉嫌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小娟则涉嫌窝藏罪。当年8月,案件被移送至市检一分院。
公诉人研究案情
为女孩洗脱罪名
刘家卿接手案件后,对小娟的行为定性重新展开研究,发现公安机关之所以认定小娟涉嫌窝藏罪,源于她“扔掉男友手机”的行为。经过仔细审查案卷,刘家卿发现小娟和男友均承认是自己扔掉手机,而到底是谁扔的,没有其他证据。再者,刘家卿认为手机并非作案工具,扔手机的行为对之后嫌疑人的逃逸行为没有起到实际的帮助作用。作案后,小娟始终处于跟随状态,且在案发次日便与男友一起投案自首。因此,小娟并没有帮助嫌疑人逃逸的行为和结果。
在与小娟交谈中,刘家卿对其进行耐心的思想教育,说明如实供述案发过程有利于对她从轻处罚,让她讲明案发细节。最终,检察机关依法认定小娟在本案中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亦撤销其涉嫌窝藏罪的意见。小娟的证言也成为认定其男友犯罪的重要证据,一审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男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8年公诉生涯,类似小娟这样的故事,刘家卿遇到了很多。在她看来,检察工作并不像外人看起来那样只是“铁饭碗”,而是应成为阳光般的事业,既让犯罪的人得到应有惩罚,也应该给因感情蒙蔽双眼、一时失足的人以更大的宽容和改过自新的机会。(记者 解金钊 通讯员 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