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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因为一碗面的餐费问题,店主与食客发生争执,食客受伤,店主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刑罚。
被告人方某经营着一家面馆。2012年12月的一天,在面馆就餐的吴某因为餐费问题与被告人方某发生争执,两人随后动手打了起来,结果被害人吴某的右手被方某掰成轻伤。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2万元。
检察官提示:本是一件小事,却因为方某遇事不冷静而演化成刑事案件。所以那些“血气方刚”的人平时遇事一定要理智,用平和的心态解决问题,不要因一时冲动酿成恶果。(记者王赫岩 通讯员王欣钢 张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