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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缺钱花却不谋正道赚取,竟用改锥撬坏停放在小区里的私家车盗取财物。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撬砸汽车盗窃财物案件,现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某,23岁,由于缺钱花,将目光瞄上了晚间停放在小区里的私家车。2013年9月的一天晚上,王某带着一字改锥等工具,来到了位于河东区的一个小区,使用改锥撬砸汽车车门玻璃的手段,将车窗玻璃撬碎,然后上身探进车里翻看有没有值钱的物品和现金。王某就这样在楼群间一路走,一路撬,先后撬坏了30余辆汽车,从车中盗窃了MP3、挂珠、香烟、手电等财物及现金5000余元。后经群众报警,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
据查,王某撬坏的车辆共计34辆,造成车主损失近5600元,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市民,私家车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以免变成小偷的目标,同时,发现有犯罪分子正在实施犯罪,要勇于向公安机关报案,帮助公安机关及时抓获罪犯,尽量减少犯罪分子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