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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在充分听取听证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公办普通高校,自2014年招收的新生起执行新的学费标准。
本市高校现有的专业主要分为4大类,经调整,文科类,对应于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农学和管理学学科门类,市属高校每生每学年4400元,部属高校每生每学年5200元。
理工外语类,对应于理学、工学学科门类和文学学科门类中的外国语言文学类,市属高校每生每学年5400元,部属高校每生每学年5800元。
医学类,对应于医学学科门类,市属高校每生每学年5800元,部属高校每生每学年6200元。
艺术类,对应于艺术学学科门类(细分为三类),艺术学理论类,每生每学年10000元;设计学类,每生每学年12000元;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每生每学年15000元。
调整后的学费分类方法和学费标准,将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实行。(记者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