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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报日前报道了本市新增工行、农行、中行、天津银行这四家银行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一些市民对此表示关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解答了其中的热点问题。
市民王先生听说在工商银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可以自动委托提取公积金来还贷款了,他是去年办理的贷款,每月去银行柜台现金还贷款,他不知道如何变更为这种新方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提示他需要带以下资料到银行办理:1、《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在银行网点领取当时填写);2、最近一期贷款还款凭证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组合贷款中按揭贷款借据及复印件两份;3、借款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两份、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如果他需要同时申请委托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两份、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和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两份。如果还有更多问题,可以与新浪官方微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发布”互动,或者拨打客户服务电话12329。(记者刘英潮通讯员王灵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