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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凌晨两点多,以60公里/小时的车速通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致使一名行人被撞死。交警开发区大队民警提示司机,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将车速降到20公里/小时以下,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今年7月26日凌晨两点,某单位职工王某开着小型货车行驶在津塘路上,当时他正急于赶赴施工现场执行任务。当他沿着津塘路由东向西行至五号桥路口时,视线范围内突然闪过一个影子,王某仔细一看,原来是通过马路的行人。当他反应过来再踩刹车时,车辆却已撞上了行人,造成行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立即赶到事发地进行现场勘查,通过车辆行进轨迹和摄像头记录。王某当时通过路口时速达到60公里/小时,远远超过20公里/小时的规定时速,超速行驶致使悲剧发生。王某说,当时夜深人静,马路空旷,路口也没有信号灯,想着快点通过路口,没想到事故就发生了。
“现在很多司机都能够自觉遵守信号灯,做到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交警开发区大队民警说,但对于一些没有信号灯或者是黄灯闪烁的路口,驾驶员们常常会放松警惕,看路面清静,就不降速,高速通过路口,可一旦出现意外,就来不及制动了。在无灯路口,大部分驾驶员的想法都是“抢”而不是“让”,这无形中便让事故发生率大大提高。
如今,王某已经被吊销驾照并依法接受处罚,如果当时王某在通过路口时将速度降下来,也许一切都不会发生。近日,交警开发区大队深入辖区单位就“7·26”重大交通事故召开现场会,相关负责人对事故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事故单位接受了黄牌警告的处理。开发区大队相关负责人说,在通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驾驶员首先要降低车速,观察周边车辆情况,保持20公里/小时通过路口,对对向车辆及行人进行避让。驾驶员要时刻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避让他人,杜绝强行过口。(记者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