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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本市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目标,及时制定救助方案、明确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重点保障孤老人员、农村分散五保、重病人员、特殊困难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众的冬季生活。
各级民政部门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幅度,及时为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截至11月份,共为28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11851.5万元。
进入供暖季之前,陆续为困难群众发放供热补贴。全市28万困难群众受益,预计支出供热补贴资金6000万元。享受集中供热的低保、特困家庭和五保对象在交纳供热费用后,凭交费票据和相关材料到街道领取供暖补贴,补贴标准为供热费用的60%(限供热面积50平米以下部分)。非集中供热的低保、特困家庭和五保对象每个采暖期享受340元的定额补贴。
此外,除发放低保金等常规性社会救助外,还不断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对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及有重病患者、重残人员的低收入家庭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为了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温暖,民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冬令救助。例如为孤老、重病重残、单亲丧偶等重点困难群众发放棉衣被、取暖用具等御寒物品及米、面、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为1761户五保家庭、1606户农村低保家庭的危陋住房进行了重建和改造。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约3.2万户家庭已享受冬令救助,折合款物1455万元。元旦春节期间,本市还将发放困难群众电价补贴、年终一次性补贴和春节过节费。(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