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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智力残疾儿童,虽然会给家庭带来一定的烦恼和压力,但是,如果能得到相应的康复训练,这些孩子的生活能力能被发挥出来,让他们的家庭点燃希望。为了让更多智力残疾的孩子,特别是贫困家庭的智力残疾孩子得到康复救助,本市制定《天津市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2014-2015年)方案》。“方案”确定:2014-2015年间,为本市贫困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系统的机构康复训练、家长培训提供救助。提高智残儿童生活自理、社会适应和学习能力。
受助儿童机构康复训练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此救助项目的救助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0-7岁,有康复需求,家庭生活贫困、身体状况稳定且家庭成员配合的智力残疾儿童。救助标准为:每名智力残疾儿童每年提供1.2万元的机构康复训练及家长培训补贴。区县残联按照《天津市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机构准入标准》进行康复机构资源调查,选择符合条件的康复中心、特教学校、残健融合幼儿园及具有一定资质的社会办特教机构等承担项目任务。区县残联组织街道乡镇残联开展智残儿童筛查工作,选择诊断明确、符合救助条件的智残儿童接受项目救助。
区县残联安排受助儿童到定点康复机构接受系统康复训练,包括康复评估、个别化训练、集体训练、家长培训等,内容涵盖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领域。促进受助儿童全面发展。要求受助儿童机构康复训练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半天;康复训练效果评估达到有效及以上;康复机构要组织受助儿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机构训练结束后,注意做好社区、家庭康复指导;康复机构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随访。区县残联和定点康复机构要重视智残儿童早期康复与学前(义务)教育的衔接。在持续康复训练的基础上,为达到一定能力的适龄儿童争取上学机会,并为其入园、入学提供必要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每名受助智残儿童每年康复救助经费1.2万元,其中,市残联出资0.72万元,区县残联出资0.48万元。经费由残联向定点机构拨付。
康复训练机构对场地人员都有要求
为了更好地实施“天津市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本市对项目定点机构服务提出规范要求: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智残儿童康复教育的机构。具备教育或医疗资质者优先。优先选择服务质量和社会反响良好的机构。日均收训智残儿童不少于10名。能够根据受助儿童特点和需求,采用多种适宜方法开展康复训练。具有规范的康复训练流程,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和实施个别化训练计划。能够对受助儿童开展转介和跟踪服务。能向家长提供智力残疾康复咨询和转介服务。能向家长提供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按照项目要求建立康复档案,有教师授课教案等相关资料。有家长培训相关记录。
要求康复机构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地处污染区或危险区域。室内外康复训练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规定,易于疏散、通风透气、采光好;装饰风格适合儿童身心特点;有专供儿童使用的卫生间;如提供用餐,则要有独立的厨房操作间。应具备集体训练室、个训室、感统训练室/运动训练室等;有多功能教室,用于家长培训、儿童康复评估、资料放置等;有可利用的、独立安全的室外活动场地。有条件的机构可以增设语言/认知训练室、音乐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等。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工作。康复教师要具备智残儿童康复相关的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康复、医疗、心理等专业知识背景,进行过相关的专业领域学习,能够独立承担智残儿童康复教学、康复评估、个别化训练任务。康复教师与智残儿童的比例为1:3~1:5。康复治疗人员要具备医疗、康复、心理、保健护理等专业背景,进行过相关的专业领域学习,基本达到实施康复训练的要求。治疗人员与智残儿童的比例为1: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