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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本市将从全市卫生和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人员中评选第二届国医大师,各区县、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人。在此基础上,本市将推荐2名人选参加评选。
“国医大师”人选一般应为省级名中医或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品行端正,医德高尚;在全行业具有较大影响,为发展中医药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坚持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深受群众赞誉;中医药理论造诣深厚,学术成就卓越,学术思想或技术经验有特色;无私传授学术思想和技术经验,积极培养传承人;从事中医临床或鉴别、炮制等中药临床使用相关工作50年以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具有主任医师、主任药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注重面向基层一线,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将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广泛征求意见。(记者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