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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人长居天津,现有一辆北京牌照蓝色大众车,诚觅长居北京的天津牌照汽车进行车牌互换,双方可签订君子协议规避风险……”昨日,一则“京津车牌互换”征寻帖在论坛上引起网友跟帖热议,记者联系多位跟帖网友后了解到,“限号限行”政策出台后,明年3月1日起本市“异地牌照”有车族在早晚高峰将面临寸步难行的窘境。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齐跃律师提醒,私换汽车牌照是违法的,为私换车牌签订的协议也不受法律保护。
“工作日都是限行日”
记者在网上看到交换的方式分为“汽车同车牌一起互换”、“车牌互换”两种,为规避交换后产生的风险车主都承诺将会与对方签订“互换安全协议”。
网友小君臣臣告诉记者,他与妻子长居天津,4年前在北京购车后在北京办理了汽车上牌手续。如今,天津出台“外埠牌照机动车”限行规定,明年3月以后,外埠牌照机动车每个工作日早晚都会有3个小时不能进入外环线区域行驶,小君臣臣在网上自嘲:“明年3月以后,每个工作日都是我的限行日”。
签君子协议私自换车
为了不耽误出行,小君臣臣试着在网上发帖寻找北京地区天津牌照的汽车,希望以“互补差价但不更换车主的方式”进行“二手车置换”。昨日,一位“境遇相似”的北京网友与小君臣臣取得联系,并签订“汽车交换合同”,特别注明汽车交换后出现交通事故、丢失等意外,与原车主无关,由交换后的车主负责。
还有一种是“仅换”车牌的方法。京津两地车主在网上寻找与爱车同品牌、同车型、同颜色的汽车,然后双方交换两地车牌照,并签下君子协议:车牌交换后产生的罚单由“现任车主”支付,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时车牌原主人有义务驾车前往对方城市配合保险调查。
有被保险公司拒赔风险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两种交换方法都有网友追帖,其中许多网友质疑“京津两地车牌照互换”的可行性,并分析交换后可能产生的风险。
对此,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齐跃律师表示,汽车、汽车牌照、车主是“一个整体”,未在交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情况下,不能私自买卖或交换,更不能私自交换车牌安装在自己的汽车上,此类汽车可等同视为“套牌车”,一旦被交警发现将会受到严厉查处。同时,私换汽车、车牌签订的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等问题,车主不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将面临被保险公司拒赔等风险。 (记者曲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