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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女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用赃款购买一辆汽车送给男友。该女子案发落网后,男子贪恋财物拒不交出,最终该男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静海县检察院一同批准逮捕。
男子陈某经朋友介绍与女子张某“相亲”,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交往过程中,陈某发现张某花钱大手大脚,穿戴都是名牌,与张某所说的自己只是一家公司小会计很不相符。今年5月,陈某在与张某聊天无意中提起自己看中一款汽车,因为手头有些紧只好放弃购买。令陈某意想不到的是,张某转天便将陈某看中的汽车开到陈某面前,并把汽车钥匙交到陈某手里。陈某欣喜之余询问买车的钱是从哪里来,张某似有难言之隐,陈某只好作罢。
一个月后,陈某接到警方电话方才得知,原来女友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钱款,而自己所开车辆也是女友用犯罪所得的钱购买来的。面对警方询问,陈某因为贪恋刚到手的汽车,便谎称车是用自己的钱购买的,与女友无关。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搜集充分的证据,陈某因涉嫌隐瞒掩饰犯罪被静海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明知是犯罪所得财物仍然进行隐匿、窝藏、收购等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冯琳通讯员陶梦辉刘振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