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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采用三班倒方式工作、月用电额达到2000万度以上的大厂,今后每个月的电费可以节省1/5。自2014年1月(抄见电量)起,静海县35千伏及以上大工业用户(电气化铁路除外)执行峰谷分时用电价格。对于以工业用电为主的静海县,这一政策将有助于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有效降低用电成本。
电网的峰谷时段按每天24小时分为峰段、平段、谷段三段,并在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电网负荷高峰期间增加尖峰段。峰段时间为8点-10点,18点-19点,21点-23点;平段时间为7点-8点,11点-18点;谷段时间为23点-7点。此外,尖峰时间为10点-11点,19点-21点,除了7月1日至9月30日外,尖峰时间归为峰段。各时段电价不同,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经供电企业统一安装的分时电能表,分别计量高峰、尖峰、低谷、平段的用电量。“静海县内,以工业用电为主,其中大邱庄工业园是大工业用电的代表。”静海电力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采用三班倒的工作制,大工业企业每月的用电量会达到2000万-3000万度。“以电压等级110KV-220KV的大工业企业为例,峰段的电费为0.9033元/千瓦时,平段为0.6253元/千瓦时,谷段为0.3613元/千瓦时。核算下来,企业每个月可节省电费1/5左右,达到几十万元。”
“峰谷电价政策通过提高用户高峰用电电价,而对低谷用电电价实行优惠,进而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激励用户合理安排生产,尽量避开用电高峰而转为在低谷时间生产,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并将有效降低电力客户用电成本。”该负责人表示。记者耿雅新通讯员徐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