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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静海县检察院2013年累计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4件19人,全部提出依法从重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一个涉案单位进行了追捕追诉,保持了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近日,该院又对一起此类案件当庭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主犯有期徒刑一年。
2013年7月期间,静海县子牙镇某私营工厂在电镀零件生产过程中,产生一些重金属超标达100多倍甚至200倍的废水,后通过私自修暗渠等方式排放到室外河流中,严重污染了环境。公安机关将有关人员抓获后,静海县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其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主犯有期徒刑一年。
静海县检察院针对当前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等情况,通过采取捕诉联动办案、强化追捕追诉、提出量刑建议等一系列措施,加大了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记者王赫岩通讯员陶梦辉)